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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代號03-01-PA264-4
課程時數6小時
課程等級本課程屬在職訓練課程。
課程期數第4期
公司治理於我國推動已久,金管會自西元2013年分別有「2013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2018年有「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及2020年有「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逐步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公司治理主管等,其中「資本額2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需編製永續報告書」乙事,更為公司近年關切之事務,而永續議題關注的例如:「強化董事多元化」,即上市公司自西元2023年起即至少必須委任一名女性董事;亦或:「提升永續資訊品質」,即預計將要擴大永續報告書取得確信之範圍等,在在也為GRI準則所強調之事,既然GRI準則為編制永續報告書之依循規則,由其內容探究法律概念,實則有助於公司編制永續報告書之能力,亦能夠協助公司了解利害關係人、第三方確信單位對於永續報告書的品質要求,爰開立本課程,先說明ESG之國際趨勢及摘要介紹GRI準則,進而再自GRI準則當中,挑選數議題,作為法律議題的衍生基礎。
( 每人每期$3500元整(含講義、合格證書、午餐、點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