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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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權之爭與商業事件審理法之介紹~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

課程代號03-01-PGL86-11

課程時數3小時

課程等級本課程內容屬「公司治理-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持續進修課程」系列

課程期數11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其進修範圍、進修體系及其他進修事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辦理。

適合對象
歡迎公開發行公司董事(含獨立)、監察人、高階經理人、稽核部門人員、財務、會計、法務人員、會計師及證券商承銷人員。
提供認證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持續研習(3hrs)
  • 公司治理主管實務研習
收費標準

( 原價每人$4,000,現特優惠每人$3,000 )

每人每期 NT$3000元整
課程內容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07/19 (五) 14:00 ~ 17:00 公司經營權之爭與商業事件審理法之介紹
一、公司經營權之爭
(一)泰○輪胎案:市場派連續兩年度挑戰經營權
(二)漢○公司案:市場派大股東取得過半數董事席次
(三)東○電機案:父子相爭
(四)康○證券案:公司派守住經營權
(五) 大○公司案:台資與陸資之爭
(六) 友○公司案:更改股東常會日期?
(七) 長○航空案:選派檢查人
二、商業事件審理法概述
許永欽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本會9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9樓
其他事項

※研習結束後提供「公司治理─董監事(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持續進修-3小時」研習證明。 ※為滿足企業不同需求,本基金會提供到府授課服務,可依所需客制化課程內容,歡迎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