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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監事及公司治理主管】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
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
字第一七六八○一號函辦理。董監事(含獨立)初任進修-12 小時;每年董監事(含獨立)持
續進修- 6 小時。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
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
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
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
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另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
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
修。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
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其進修範圍、進修體系及其他進修事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
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辦理。
本基金會課程依據上述進修要點所建議主題作為規劃方向,講師的邀請以專研財務
與會計、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業務與商務、法務與財務報告責任及企業社會責任
等之學者專家、會計師、檢察官及律師等擔任,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解析案例,期望藉由
課程的辦理,提升參加人的專業知能與法律素養,對於董監事所擔負的職權、責任與義
務有更深一層的瞭解,達到企業落實公司治理的目的,並保障股東及利害關係人的合法
權益,以健全資本市場的公平與穩定。
初任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12hr 實務課程
3.董事、監察人解讀財務資訊之技巧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研習班 4.公司治理與董事會運作
§ 授課講師: § 上課日期時間:
賴源河榮譽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 5/28、5/29,09:30-17:00
朱竹元 董事長/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 6/25、6/26,09:30-17:00
王金來 董事長/安永文教基金會 7/30、7/31,09:30-17:00
金管會代表 § 收費標準:每人每期 7500 元
§ 課程主題:
1.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應注意之法律問題
2.上市(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如何執行職
務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http://www.sf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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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冊課程內容僅供參考,實際開課之課程內容及收費標準以網路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