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專刊 No.18 - 法遵與防制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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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在職訓練                     3.洗錢防制客戶稽查
                                              4.洗錢及資恐風險趨勢介紹
          §  授課講師:                           §  上課日期時間:
           金融及法務主管機關代表、檢察官、律                  每月北部辦理一班
           師、風險控管與風險辨識領域等專家擔任                 每季中、南部預計辦理一班
           課程講座。                              (確切開辦日期,請透過本基金會網頁了
          §  課程主題:                           解:www.sfi.org.tw)
           1.國內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令法規              §  收費標準:每人每期 3400 元
           2.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
                                金融消費者保護研習班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107 年 3 月 2 日證期(期)字第 1070304549 號函
             文規定,為落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提昇金融從業人員遵法及公平合理對待客戶之意
             識及專業知識,自 107 年起,各金融服務業應依規定每年至少 3 小時金融消費相關訓練
             課程(不納入職前及在職訓練時數)。本基金會特規畫辦理此課程,加強金融從業人員充
             分瞭解正確之金融消費觀念及金融消費關係之權利與義務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公平、
             合理、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事件,以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並促進金融市場
             之健全發展。

          §  授課講師:                            4.評議決定書之導讀。
           王尊民主持律師/王尊民律師事務所                   5.因應金融科技金融消費者保護之未來展望。
          §  課程主題:                            6.公平合理對待客戶之相關議題。
           1.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法制架構與修正解析。             §  上課日期時間:7/1,14:00-17:00
           2.金融服務業提供商品銷售或服務之注意重點。            §  收費標準:每人每期 1200 元
           3.重要案例研讀與分析。

                          證券期貨業提昇資訊安全實務研習班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據 107 年 05 月 30 日公告之「證券暨期貨市場各
             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三十六條之二規定:各服務事業應配置適當人
             力資源及設備,進行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監控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作業。主管機關得
             視服務事業規模、業務性質及組織特性,命令設置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主管及人員。各
             服務事業負責資訊安全之主管及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十五小時以上資訊安全專業課程
             訓練或職能訓練。其他使用資訊系統之從業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資訊安全
             宣導課程。
                   資訊(Information)可說是現今最為重要的無形資產,也是企業成功的基礎與命脈,
             隨著技術之發展,網路上各種威脅與日俱增,手法也五花八門,因而產生各式各樣的資
             訊安全議題。本基金會特規畫辦理「證券期貨業提昇資訊安全實務研習班」,俾使學員有
             足夠能力面對及處理資訊風險與攻擊,並了解風險評鑑觀念,有效解決當前資安問題,
             並降低日後資安管理所可能面臨的風險。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http://www.sfi.org.tw
                                       第 19 頁
                 本冊課程內容僅供參考,實際開課之課程內容及收費標準以網路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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