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5日金管證券字第1020035808號函「證券商及證券交易補助人內部稽核人員進修時數及講習機構之規定」,初任或離職滿三年再任之內部稽核人員,應於執行業務前參加內部稽核講習。業務員擔任內部稽核職務者,應參加講習達二十四小時以上;高級業務員擔任內部稽核職務者,應參加講習達十二小時以上。證基會為辦理「證券商初任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前之內部稽核講習機構」,因此特規劃本講習協助初任內部稽核人員遵循相關法規、熟悉內控內稽作業程序及重點,以促進企業之健全經營。歡迎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