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商業賄賂防範規範與實務案例解析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07/06(四) 14:00~17:00 商業賄賂樣態與防制規範---從公司治理之觀點談起:
壹、前言
貳、企業賄賂公務員
參、企業賄賂企業員工
肆、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介紹
伍、結論
◆拉生意
吃飯、喝酒、送禮拉關係,續攤外帶SPECIAL博感情。商場上習以為常的拉生意手法,未來是否觸法不可不知!
◆做買賣
你送錢、我抽傭,暗摃回扣大家分,你不講、我不說,大家沒事都富有。商場上習以為常的做買賣陋習,未來是否觸法不可不知!
許永欽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本會4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