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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1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09900641742號令「期貨業內部稽核人員之進修時數及辦理內部稽核講習機構之規定」,初任或離職滿二年再任之內部稽核人員,應於執行業務前半年內參加內部稽核講習達十二小時以上。證基會為辦理「期貨業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前之內部稽核講習機構」,因此特規劃本講習以協助初任內部稽核人員遵循相關法規、熟悉內控內稽作業程序及重點,以促進企業之健全經營。歡迎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