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暨公司治理主管系列課程─從金融監理角度談「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其進修範圍、進修體系及其他進修事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辦理。



※113年起教室調整至東海大學第二校區M240教室,請留意!!!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08/02(五) 14:00~17:00 為促進企業永續發展,金管會於112年3月28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以「治理」、「透明」、「數位」、「創新」為主軸,期以推動企業永續發展。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架構係參考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分為四大構面,包括「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推動永續發展」,考量永續發展及國際趨勢。
近年公司治理評鑑持續增加「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指標內容及權重,為進一步鑑別上市櫃公司於ESG各面向表現,證交所已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之規劃,研議以目前公司治理評鑑架構為基礎,參考相關國際準則及其他推動環境及社會面向之趨勢,逐步增加環境、社會構面指標及權重,循序漸進預計自115年轉型為「 ESG評鑑」。

壹、公司治理評鑑回顧與展望
貳、公司永續發展
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肆、永續報告書編製
伍、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陸、結語
李俊德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事/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東海大學M240階梯教室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