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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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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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運動目的在揭示和抗議性別暴力、性騷擾和性侵犯。因應近期社會性騷擾案件頻傳,我國於112年修正《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建立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目標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 性平三法修正重點在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明確規範性騷擾管轄權、分層級處罰行為人、強化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延長性騷擾申訴時效、情節重大的負責人、主管停職,或調整職務的暫時措施等,其中性別工作平等法旨在規範工作職場的性騷擾事件,法規明文要求雇主訂定性騷擾申訴、處理程序,更是公司董事、經理人因應性別主流化的作為義務。 本課程以介紹性平三法之修正重點出發,比較性騷擾與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之差異,並介紹跟蹤騷擾防制法,輔以相關案例,期能使學員對於性別主流化相關法規有完整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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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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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9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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