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員工與董事薪酬議題探討 - 從證交法第14條修正條文談起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其進修範圍、進修體系及其他進修事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辦理。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11/17(三) 14:00~17:00 員工與董事薪酬議題探討 - 從證交法第14條修正條文談起
大綱:
1. Opening - 證交法新規上路,企業如何因應?
2. 員工薪酬分析與薪酬政策制定
2.1 上市櫃公司非經理人全體員工平均薪資分析
2.2 公司薪資政策制定與績效獎酬議題探討
3. 董事薪酬分析與相關議題探討
3.1 上市公司董事酬金分析
3.2 董監事獎酬設計與績效評核原則
3.2.1 董監酬金設計
3.2.2 董監績效評核
4. 結語
桂竹安
資誠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執行董事
本會9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