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從企業舞弊防制談董事會職能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其進修範圍、進修體系及其他進修事宜,參照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規定辦理。



※本課程特別邀請專門負責辦理金融不法案件之資深主任檢察官授課,透過偵辦角度為您剖析近年企業重大弊案的始末,期能增進董監事對自身法律責任的瞭解,防患於未然,歡迎您報名參加。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08/11(二) 14:00~17:00 從企業舞弊防制談董事會職能:
一、前言
二、公司治理與董事會職能
三、企業舞弊與董事會之關連
四、企業舞弊成因與案例剖析
五、司法實務對董事會的觀察
六、董事會職能與舞弊防制
七、結語
林宗志
義展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本會4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