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應注意之法律問題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財政部(前)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01/22(二) 09:30~12:30 講師:賴源河教授(政治大學)
一、如何防止被處行政罰鍰 (一)依規定方式轉讓持股 (二)依規定申報持股 (三)遵守董監持股成數有關通知及查核之規定 (四)勿於庫藏股實施期間賣出股份二、如何防止被行使歸入權-勿為短線交易三、如何防止被科民刑責任 (一)勿為證券詐欺 (二)勿為資訊虛偽不實之行為 (三)勿為內線交易 (四)勿為利益輸送、背信或侵占之行為 (五)勿違反資金貸與或保證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