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責任追究於我國法制之特殊機制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11/08(四) 14:00~17:00 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責任追究於我國法制之特殊機制
壹、前言-公司治理外部控制機制
貳、少數股東裁判解任權及代表訴訟權及投保中心公司治理功能
參、有關投保中心裁判解任權法律要件及代表訴訟權法律要件分析
肆、結語
伍、問題與討論
王尊民
王尊民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本會4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