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研討會─董監事執行職務與經營判斷原則

課程時數

3小時

課程簡介


證基會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定為「建立董事、監察人常態進修管道」之主辦單位,學分受主管機關認證。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字第一七六八0一號函辦理。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條:「董事會成員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第五十條:「監察人宜於新任時或任期中持續參加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所指定機構舉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律或企業社會責任等進修課程。」

日期時間講授內容教席地點
10/16(二) 09:30~12:30 董監事執行職務與經營判斷原則
1.董監事執行職務應注意的義務─ 1.1忠實執行業務的義務
1.2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1.3遵守法令、章程、規章及股東會 決議的義務
2.經營判斷原則─
2.1公司法未規定
2.2法官造法的功能
2.3法庭不能取代董事會的功能
2.4法院判決趨勢
劉致慶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律師
本會401教室
台北市南海路3號4樓